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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再默默地給人強姦了!

圖片來源:維基百科

這篇有點久了,之前存在草稿裡面一直忘了寫...
當時有在給人強姦,但後來決定不再給人強姦後就忘了其實台灣還有很多人在給人強姦...
直到最近又看到類似的新聞才想起來,為了普羅大眾,還是把這篇寫一寫吧!


客運癡漢性騷一小時 女大生從新竹忍到台中才叫
新聞來源:ETtoday 新聞雲

誤會大了!一名印尼籍男子日前搭統聯客運從台北返回台中,見鄰座女生長相清秀、身材苗條,竟伸出鹹豬手撫摸她大腿、胸部,甚至大膽將手指插入對方下體,猥褻時間長達一小時,直到下交流道時,女子才起身大叫:「有色狼!」印尼男被捕後心有不甘,供稱女子從頭到尾不反抗:「我以為她很享受,喜歡被摸!」

警方調查,22歲嫌犯維達多(Widarto)在台中工業區一家工廠工作,19歲被害人則為家住北部的台中某大學學生,2人於本月7日搭同一班往台中方向客運巴士,維達多坐鄰座靠走道,女大生坐左排靠窗位置,當時車內還有約20名乘客。

被害人向警方表示,當天客運行經新竹市時,她忽然感到鄰座男子伸手在自己大腿上不斷遊走,她因覺得害怕不敢出聲,未料對方得寸進尺,竟直接側身過來捏她胸部,從腰際伸進內褲撫摸下體,接著大膽以中指戳入摳弄。

女大生一直忍、一直忍、一直忍,直到客運從中港交流道下來進入台中市區,她才鼓起勇氣起身尖叫:「有色狼!」隔壁男乘客聞後過來關心,將維達多拖到駕駛座旁,要求司機報警,其他乘客也起身把維達多團團圍住,避免他趁機逃跑。

事後女大生前往醫院驗傷,在5名同學陪伴下到警局作筆錄,痛罵嫌犯「噁心」、「變態」。維達多坦承伸手猥褻、性侵女大生,但他強調自己是因為被害女子意識清醒卻未反抗,「我以為她喜歡被摸,才越來越大膽。」

警方調閱車內監視器、採集維達多中指指甲送驗刑事局比對DNA,將他依強制性交罪嫌移送法辦,法院裁定收押。中市警局婦幼隊呼籲,遭性騷應「勇敢拒絕,大聲呼救」,否則對方容易誤認自己「默許」。


工程師伸狼爪 竟說舒服「凍未條」
新聞來源:udn 聯合新聞網

貌似藝人安心亞的18歲李姓美容師,晚間搭客運返家,在車內被46歲吳姓工程師盯上,用手肘擠壓她胸部,還大膽拿外套遮掩,用手猥褻她大腿、私處,她被猥褻40多分鐘後忍不住哭出來,喊「有色狼」,司機載往派出所報案;吳竟說:「很舒服,情不自禁」,讓員警傻眼。

李女3日晚間9時許搭客運返回住處,上車後身邊坐1名短髮、戴眼鏡男子,她不以為意;但車輛開始行駛,男子有意無意用手肘觸碰、擠壓她胸部,後繼續以手肘觸碰,更誇張是拿出外套蓋住她的大腿,用手撫摸她的大腿及私處,長達40分鐘。

李女說,男子隔絲襪撫摸她大腿跟私處,她害怕男子對她不利,不敢聲張,男子要將手伸進絲襪,她受不了才抓住男子的手哭喊:「有色狼!」

客運司機馬上將她與男子載到派出所報警;警方調查,涉嫌猥褻的吳姓男子碩士畢業,在中科擔任工程師,已經結婚並育有1女。

吳男向警方坦承犯案,但拜託員警不要通知他老婆,他跟員警表示,過程很舒服,情不自禁,才不斷用手、手肘觸碰李女,訊後被依性騷擾防治法罪嫌移送法辦。


其實光看新聞內容,不用看下面的回應也知道,一定會有很多人反應:“為什麼不立刻求救?還要忍40分鐘~2小時?”。大部分的人都認為,今天受到侵犯時應該要馬上反應、要讓加害者接受法律的制裁。妙的是,當今天這個情況轉到職場上時,大多數的人態度就變了──變成那個默默給人強姦的受害者,深怕一出聲,加害者會變本加厲做出對自己不利的舉動;旁觀者也為明哲保身不敢出手主持正義。

在上一間公司工作時,曾經有個高階主管要強姦我的專業,我當下馬上跟主管反應說我不想給人強姦〈是的!我當時跟主管溝通時就是直接用“強姦”這個字眼!〉,當時主管很為難,因為他不敢跟高階主管反應,也不敢得罪我。結果老闆娘似乎有聽到我在跟主管反應,就把主管叫進去辦公室約談,從老闆娘辦公室出來後,主管的反應就是──摸摸鼻子,“拜託你還是給那個高階主管強姦吧...就一個下午而已...”

最後的結果是,我這個受害者〈職員〉就這樣給加害者〈高階主管〉強姦了。周遭的旁觀者〈主管、老闆娘、其他同事〉為了明哲保身而不敢出聲、甚至幫忙說服我這個受害者乖乖地去給加害者強姦──“沒關係啦,忍一下就過去了”

雖然就結果來說,我還是被強姦了,但我至少反應出了我不想被強姦的心情、也讓大家都知道這個行為就是強姦。之後再遇到類似的情況時,主管、老闆娘、高階主管的舉止就有比較收斂了。

但反觀現在職場上大部分的職員,中年以上的不是已經佔到一個肥缺、正在強姦下屬,就是早已失去職場競爭力、只能默默不要惹事、期待不要被炒。中年以下的年輕人,少部分是真的爛草莓,而其他的人,為了不被說是爛草莓,也只好隱忍一切不合理的要求。

說真的,你們到底還要忍多久?!

大家都覺得新聞中的受害者忍40分鐘~2小時真的已經很久了!但是,你們這些受害者又忍了多久?每個人都覺得被強姦不好受,但都不反應,只敢私下跟朋友哭訴自己被強姦了、只敢默默在網上嘴砲取暖。為什麼不直接跟加害人說:“我很不喜歡這樣,你可以住手嗎?!”

說真的,哪天當你們老闆說:“我員工從頭到尾都不反抗,我以為他們很享受,樂在工作、沉醉其中!”你們有資格說他無恥嗎?加害者固然無恥,但我覺得旁觀者的冷眼旁觀等同幫兇、受害者的默不作聲等同助長職場敗壞風氣!

就結果來說,雖然都是被強姦;但革命失敗的人跟完全不敢革命的人,價值完全不同!各位,別再默默給老闆強姦了!.V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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